標題: | 臺北榮民總醫院 招考契約醫事技術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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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人力資源 | 發佈日期: |
臺北榮民總醫院招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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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職稱 |
契約醫事技術師 |
名額 |
正取1名,後補1名(候用期間3個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
之相同職務為限,自公告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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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臺北市 |
上網期間 |
即日起至109 年8月17日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專科或大學院校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3.具護理師證照 4.具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證照者尤佳 5.曾參加內視鏡消化系醫學會相關課程訓練者尤佳 6.本院現職契約人員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者,得予報名。 7.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
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
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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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1.內視鏡檢查及治療所有業務 2.內視鏡儀器設備清洗/消毒/維護管理事務 3.中心分派負責行政事務 4.主管交辦事項 |
薪資 |
試用期滿本俸加工作獎金約35,000元~38,000元(工作獎金視
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進用後前3個月期間按70% 核
發)。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 號中正13樓內視鏡中心 |
聯絡方式 |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9年8月17日止 報名方式:親自或通訊報名,掛號請郵寄至「112台北市
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台北榮總內視鏡中心
袁小姐 收」,請於右下角註明「應徵契約醫
事技術師」。
應繳證件:報名表(含自傳,600字為限)、畢業證書、考
試院及格證書、執業執照、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各乙份。 考試相關事項: (1)方式:書面審查、筆試、口試 (2)初試採書面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複試(筆試及口 試),初試合格者以電話通知複試時間,請提供電話 號碼及電子信箱,以確保參加考試之權益。 (3)考試地點:本院中正13樓內視鏡中心教學討論室 (4)錄取通知:電話通知或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人員。 |
一、基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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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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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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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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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黏貼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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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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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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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狀況 |
□已婚 □未婚 |
身高 |
cm |
體重 |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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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
(O): |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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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郵遞區號) |
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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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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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身體痼疾 或工作上健康 顧慮 |
□無 □有: |
同住家 庭成員 |
□祖父 □祖母 □父 □母 □配偶 □子女 人,最大 歲,最小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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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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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學校名稱 |
科 系 |
修業期間(起迄時間) |
畢肄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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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門職業證書或專業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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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經歷(若為實習經驗需註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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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機構 |
部科別 |
職稱 |
工作期間(起迄時間) |
年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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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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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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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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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長: |
六、興趣/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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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電腦/語文能力/學術論文或著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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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請簡略描述自己的(1)人格特質,(2)自傳或心路歷程:(限6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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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簡述求職動機/及對本工作的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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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人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