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消化系內視鏡醫師考試

  本會經過兩年多的討論,並訂定中華民國消化系內視鏡專科醫師之甄審辦法,並 於86年起實施。

  成為消化系專科醫師之基本資格

   *加入本會滿一年
   *目前仍從事消化系內視鏡之工作
   *已獲得內科(外科、兒科)專科醫師及內科
    (外科、兒科、大腸直腸科)消化系專科醫師

  筆試
  以消化系內視鏡醫學講座為主要之考試內容,由本會組成筆試小組,出題,原則 上以選擇題為主,筆試必需及格,方可以參加實地測試。

  口試及實地測試
  由本會組成口試及實地操作測試小組。各訓練醫院每三名指導醫師推薦一名考試 委員,與專科醫師考試委員會之各委員共同組成測試小組。
  每一筆試合格之醫師,在自己服務的醫院(或受訓之教學醫院)接受測試,測試 時由本會派二名考試委員就指定之內視鏡項目操作一例寫成記錄評分,各受測試之醫 師必須接受口試,考試委員評定分數。指導醫師必須陪同應試,並接受考試委員之建 議。

  專科醫師考試委員會就筆試成績及口試及實地測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通過之 人數及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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