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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籌備會通過80年12月17日 第二次籌備會修訂81年元月7日 第一屆第九次理監事會修訂83年5月17日 第一屆第十一次理監事會修訂84年3月7日 第二屆第七次理監事會修訂86年3月4日 第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通過90年12月11日 第五屆第三次理監事會通過94年2月22日 第五屆第八次理監事會通過95年12月26日 | |||
| 一、 |
本辦法依據本會章程第三章第七條規則訂定之。 | ||
| 二、 |
入會資格: (一)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並在本會認可消化系內視鏡教學醫院由本會認可消化系內視鏡指導醫師指導下,從事過上消化道內視鏡檢查 200 例,下消化道內視鏡檢查50例以上,且曾參加過本會舉辦之「消化系內視鏡醫學講習會」者。入會後為內科組,資格代號「M」。 (二)消化系兒科專科醫師,並在本會認可消化系內視鏡教學醫院由本會認可消化系內視鏡指導醫師指導下,從事過上消化道內視鏡檢查 200例,下消化道內視鏡檢查50例以上,且曾參加過本會之「消化系內視鏡醫學講習會」者。入會後為兒科組,資格代號「P」。 (三)消化系外科專科醫師或大腸直腸外科醫學會會員,並在本會認可消化系內視鏡教學醫院由本會認可消化系內視鏡指導醫師指導下,上消化道組從事過150例以上之消化道內視鏡檢查,下消化道組從事過 50例以上之下消化道內視鏡檢查,或肝膽組從事過膽道鏡檢查及取石術20例暨腹腔鏡膽道系手術10例以上,且參加過本會舉辦之「消化系內視鏡醫學講習會」者。入會後為外科組,資格代號上消化道組為「SG」,下消化道組為「SC」,肝膽組為「SL」。 (四)從事消化系內視鏡工作,成就卓著,經會員資格審查委員會推廌,並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 | ||
| 三、 |
本會認可消化系內視鏡教學醫院及指導醫師指由本會消化系內視鏡教學醫院評鑑委員會根據本會「消化系內視鏡教學醫院認定辦法」及「消化系內視鏡指導醫師認定資格及辦法」之規定,評鑑及審核認可之消化系內視鏡教學醫院及消化系內視鏡指導醫師。
目前內科及外科消化系內視鏡教學醫院暫定為消化系醫學會八十三年度認可之廿八家及八十二年度以前認可之四家,另八十六年刪除二家,八十九年認可乙家,九十四年認可三家,另刪除四家,九十五年認可二家,目前共三十二家「消化系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兒科消化系內視鏡教學醫院則暫定為小兒科醫學會兒科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認可之「消化系兒科專科醫師教學醫院」。請參考教學醫院及指導醫師一覽表。 | ||
| 四、 |
申請入會者須向本會提出下列證件: (一)申請書。(由兩名會員簽名蓋章擔任介紹人) (二)(1)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證書。 (2)兒科消化系專科醫師證書。 (3)消化系外科專科醫師證書或大腸直腸外科醫學會會員證書。 (三)消化系內視鏡醫學講習會出席證明書。 (四)「消化系內視鏡檢查病例數清冊」乙份。※以上證書請附影本。 (五)至少曾擔任本學會舉辦之病例討論會中DISCUSSANT二次, 凡當次報名參加而未出席者,再「加一次」。 | ||
| 五、 |
提供不實證件者,本會不予審核,除退還原件外,不再接受申請。 | ||
| 六、 |
業經資格審核通過,並由本會理事會追認後,得加入本會為會員。 | ||
| 七、 |
申請者請將申請書及證件惠寄下列地址,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入會」字樣。 本會地址:台北巿忠孝西路一段50號21樓之18 聯絡電話:(02)2371-0790 傳真:(02)2371-07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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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載:入會申請表、內科及小兒科:病例清冊(上)、病例清冊(下) 外科:病例清冊(SC)、病例清冊(SG)、病例清冊(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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